来源:中关村管委会官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7]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骨干个人项目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2、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远郊区县的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5、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6、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
集体项目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1、申报单位为市属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项目方向应符合首都城市发展战略定位。
3、申报项目能突出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重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示范性。
4、各单位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集体项目,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网上申请及审核
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团队和单位新申请或结题项目,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申报系统注册、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归口推荐单位、市委组织部逐级进行审核。
(一)申请
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人、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申请单位分别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信息"、"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申请信息"。
应于2017年结题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或"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信息",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单位还需提交项目总结评估报告。
个人和单位网上填写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填写结题信息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
(二)审核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人才工作集体项目新申请或结题项目信息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所在单位将初审合格项目信息提交中关村管委会进行复审,复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三)跟踪调查已获资助项目
已获资助项目结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2017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人员一览表》
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表》
3.《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结题信息表》
以上材料均需通过登录申报系统打印;所有纸质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需再次申请2017年资助项目的青年骨干个人及人才工作集体项目于2017年7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其他结题项目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均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换,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个人申报前,应先请其所在单位先行注册,并选择归口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个人所在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方可通过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并正确选择工作单位。
四、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
联系人:赵晓帆、王征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电 话:88828909
地 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26
2、技术支持
客服电话:61137688-2(北大软件)
客服QQ:800048345
附件: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
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2017年6月1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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