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区相关单位及企业:
为落实《大兴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推动各类科技成果在大兴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现对2020年大兴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进行预征集。
一、征集内容
见附件1:《大兴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操作规范
二、征集时间
以正式征集通知为准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本次采取线下申报。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胶装,加盖骑缝章;
2.申报材料涉及证书、发票、合同、任务书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交材料时现场提供原件审核;
3.涉及提供服务第三方主体经营资质复印件的,需第三方主体加盖公章;
四、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1.区科委: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31号科技大厦。
项目科320室、企业科205室、协作科323室、综合科301室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京开路兴丰段3号北楼知识产权中心221室
附件1:《大兴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操作规范.doc
附件4:《大兴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5:《大兴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常见问题解答.doc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