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有关工作安排和《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要求,科技部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地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办法》,依据各地提供的2020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情况相关数据,从创新投入变化情况、科技成果产出提升情况、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情况3个方面对创新驱动发展成效进行了评估。其中,北京、江苏、湖南、江西、广东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成效较为明显,拟推荐北京、江苏、湖南、江西、广东作为2020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督查激励对象。
现将督查激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19日至3月25日。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科技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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