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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委、中关村政策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1-08-17
  • 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

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

为推动掌握前沿原创技术的企业和团队在中关村示范区集聚,支持中关村示范区分园特色发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相关分园建设了一批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20〕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现面向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启动2021年度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同意,由所在园区(区政府)联合支持建立的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或者细分领域前沿技术创新中心。中心定位于原创前沿技术聚集区和服务区,致力于聚集和培育一批掌握重大原创前沿技术的企业和一批生态服务企业,探索有效引导产学研、上下游、投融资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对前沿科技服务的体系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构建领先的前沿技术服务生态。

二、申报内容及相关要求

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如以虚假材料申报,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中关村管委会资金支持,并将对社会进行公布。

(一)支持方向

支持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围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环节,充分整合全球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人才(核心团队)、资本等创新资源,深入开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市场推广等产业促进工作,有效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与共性问题,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为新兴产业生态构建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年度设施购置、空间改造、信息系统建设、房屋租赁、平台运营等费用实际支出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二)时间要求

申报内容应为已开展的工作,时间范围:截止到项目集中受理首日的一年内。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资金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合同、发票、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且合同执行期及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须发生在申报书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单位需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纸质版申报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其他附件材料)需盖公章,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一式两份。

3.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6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按照“机构申报、资格审查、财务评审、专家复核、审定方案、对外公示”开展相关工作。

四、集中受理时间及联系人

(一)集中受理

受理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工作日9:00-17:00)。

纸质版报送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817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li@zgcgw.beijing.gov.cn

(二)联系人

李老师、许老师; 88827157,13810287482。

附件:

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pdf

2.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实施主体申报书.doc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