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6号)、《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9〕11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我委组织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2019年第三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申报项目情况
2019年第三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包括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支持资金项目等5个项目,具体申报项目和内容详见《2019年中关村示范区第三批政策支持资金申报项目明细表》(以下简称《申报项目明细表》,详见附件1)。
(二)政策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可采取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创新创业中关村)留言(在本公众号任意一篇文章下方留言,或在公众号对话框中留言)、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首页--政民互动--政务咨询”留言、电话咨询等方式,咨询电话详见《申报项目明细表》。
二、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起止时间 :2019年8月1日-8月30日
线下提交材料起止时间 :2019年8月1日-8月30日
政策咨询及线下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实施细则可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示范区”中查看和下载。具体申报流程:
(一)需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的项目
1.本类申报项目包括2个项目: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支持资金项目。
2.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可通过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202.108.121.81:28080/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用户手册可在“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查看,申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3.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根据《申报项目明细表》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将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其中,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支持资金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中关村各分园管理机构,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支持资金项目纸质材料寄送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二)仅需线下申报的项目
1.本类申报项目包括3个项目: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支持资金项目;金融科技支持资金项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支持资金项目。
2.申报单位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书”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按照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各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根据《申报项目明细表》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寄送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三)纸质申报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0日,快递或邮寄材料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邮寄信息。收件单位:高促中心-项目代码;收件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一层受理大厅,邮编:100142。快递或邮寄信息按照《受理纸质材料快递信息列表》(详见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
3.同一单位申报不同项目,应按项目分别将纸质材料编制成册,并按上述寄件要求分别寄送。
4.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支持资金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中关村各分园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5.请各申报单位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和寄送材料时务必留好详细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细则、申报通知和申报书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二)申报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支持资金项目应为在京建设项目,平台建设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须2018年8月30日后新建成或正在建设,且有实际投入,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支持资金项目和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支持资金项目的主体,应为已纳入相关支持体系的单位,具体名单见《已纳入中关村示范区相关支持体系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4)。
(四)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五)线上申报系统将于8月30日18时关闭,请各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临近截止日期时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影响申报。
(六)纸质材料申报原则上应采取快递或邮寄方式寄送,邮资自付,不接受邮资到付的材料,寄送信息请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务必注明申报项目代码,以便材料查收分类。
(七)申报单位无需通过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中关村示范区相关政策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中关村示范区政策支持资金项目申报相关的代理事项。
附件:1.《2019年中关村示范区第三批政策支持资金申报项目明细表》
2.《受理纸质材料快递信息列表》
3.《各分园管理机构受理纸质材料联系方式》
4.《已纳入中关村示范区相关支持体系的单位名单》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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